活动名称:逻辑学作为思维的伦理学
活动系列:哲学社会科学类讲座报告
主办单位:人文社会科学学院-哲学系
举办时间:2024-03-28 15:00 ~ 2024-03-28 17:00
举办形式:线上&线下
合办、承办、协办单位: -
线下举办地点:闵行校区冯契学术成就陈列室
报告人简介:颜青山,男,米兰在线登录哲学系教授,博士生导师。自1991年以来在《自然杂志》、《自然辩证法通讯》、《自然辩证法研究》、《中外医学哲学》、《哲学动态》、《伦理学研究》、《哲学研究》等发表论文70余篇。出版学术、科普、翻译著作10部(含合著合译)。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,曾经获得湖南省精神文明“五个一”优秀理论文章(1999)、湖南省首届社科基金成果一等奖(2002)、第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。
讲座内容介绍:讲座将试图维护一个陈旧到皮尔斯和胡塞尔都主张过的观点:逻辑学是思维的伦理学。思维即思想行为(act),其成就是命题内容。要实现这一企图就是考察其行为和命题的性质。一种平庸的方式是寻求逻辑学与伦理学的共同之处:第一,命题的非描述性或不可言说性,伦理学命题和逻辑学命题都是对描述性命题的操作或演算,具有高序阶特征,例如分析命题;第二,最小适真性,道德命题独立于态度、推理中的命题与断言无关,仅仅是被接受为真;第三,公理作为定义的命令性,推理有效性来自公理,公理可以看做定义,具有命令性;第四,行为的自主性,推理活动作为心灵行为是自主的,自主行为受规范约束。